汉网消息(记者秦杰 通讯员何冰 实习生王丽君)因为他人谋利后,接受他人为其装修房屋花去12万余元。昨悉,刘某因涉嫌受贿罪在开发区法院受审。
据了解,2003年底,刘某利用担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之便,帮助十堰市某公司武汉分公司经 理孙某在工程招投标中中标。
孙某为了答谢刘某,为其装修了位于本辖区东方花园住房一套,费用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日前,刘某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及出示的全部证据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