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顶层设计及公司立体股权架构设计高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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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银行客户交易信息 卓某盗刷银行卡获重刑

添加时间:2014年7月28日   来源: 公司顶层设计及公司立体股权架构设计高级律师  
福建一男子卓某急于买房成家,利用自己盗取的银行用户信息,伪造银行卡取款30余万元,近日被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卓某现年29岁,大学毕业到南京一信息技术公司做软件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1年2月,卓某被公司委派到重庆某银行对该行ATM机跨行交易信息进行维护期间,利用工作便利获取大量银行客户信息。2011年5月,卓某离职。

  2012年初,卓某的家人多次劝说卓某老大不小了,该成家了,但卓某苦于没钱买房、谈朋友,为尽快筹钱,卓某计划铤而走险伪造银行卡取钱。5月,卓某买了2台磁卡读写机,几十张空白磁条卡,利用自己获取的银行用户信息试着伪造了一些银行卡,试用有效后,卓某便从淘宝网上购买了1000余张空白磁条卡伪造大量密码为"888888"银行卡。

  6月的一天,卓某带上10张伪造的银行卡去取款,为掩人耳目,卓某带上帽子和口罩,小心翼翼来到南京一ATM机上取款4000余元。之后,卓某胆子越来越大,每次带的伪造银行卡和取款也越来越多。经审理查明,2012年6月至7月22日,卓某持伪造的银行卡在江苏南京、安徽马鞍山等地取款30余万元。

  2012年7月22日,卓某在南京市中华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一ATM机上取款时被警方抓获。案发后,追回现金17余万元。

  长寿法院经审理认为,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实施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