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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他人开发生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变更期限

添加时间:2021年10月23日   来源: 公司顶层设计及公司立体股权架构设计高级律师  Tags: 借车给他人开发生事故责任如何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变更期限

 田占厚律师,公司顶层设计及公司立体股权架构设计高级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借车给他人开发生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在现代社会当中难免的是会有将自己的汽车借给自己朋友驾驶的情况的,在这个时候发生相应的交通事故的就是需要确定相应的事故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借车给他人开发生事故如何判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借车给他人开发生事故如何判定


  2010年7月1日以前,根据我国的《侵权法》规定,把车借给朋友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车主是需要负连带的。但在2010年7月1日以后,我国《侵权法》中规定:把车借给他人使用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并且经过认定被认定为该车一方的人的,该应当由驾驶人和保险公司承担。如果车主没有过错的则不需要承担任何。


  换句话来说,把车借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只有在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其中赔偿金额的多少还需要根据车主过错的程度来决定。以下几种属于车主无过错:


  1、 借车人有驾驶证并且没有被吊销或者过期;


  2、 借车人的驾驶证类型符合车主的车型,比如自动挡的不能开手动挡的车子;


  3、 车主借出去的车是完好的,没有故障的;


  4、 借车人在借车时不存在喝酒、吸毒的情况的;


  一般来说只要车主满足以上四点要求,则借车人借车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都不会被判定为有责。如果借车人在借车人才喝酒、吸毒的,那么车主也不需要负责。




  二、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


  三、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借车给他人开发生事故如何判定的全部内容。对于这种时间虽然说是无法避免的,但是要减少自己的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变更期限

  当有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我们第一时间就会报警,请交警来处理,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就是公安机关在查明原因会所做的事故认定书。那么大家知道交通事故认定书变更期限吗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认定书变更期限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变更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或者意外原因;


  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限多长


  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变更期限的相关内容。交通事故的发生使我们都不想看到的,认定书就是判定这起事故是谁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