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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住建厅高官贪腐案调查 贪得无厌主动索贿

添加时间:2017年9月4日   来源: 公司顶层设计及公司立体股权架构设计高级律师  

  惠民工程如何变身商业地产

  云南省住建厅高官陈锡诚贪腐案调查

  9日,昆明市中院开庭审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陈锡诚一案,检方除了指控陈锡诚收受和索要多家房地产公司的贿赂、贪污公款外,更曝出了令人震惊的事实:云南省流动人口出租房试点项目因少数几个人转手,就变身为商业房地产开发,且仍以公益项目名义申请减免了近千万元的税费等费用。

  公益项目变身商业房地产开发

  庭审中,检方指控的一起导致公益惠民工程变身“商业开发”的犯罪事实令人震惊。

  1998年,云南省政府批准成立以陈锡诚为指挥长的云南省流动人口出租房昆明试点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项目指挥部),负责云南省流动人口出租房昆明试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该项目作为政府的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1999年,项目指挥部登记设立了云南省流动人口公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寓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承担云南省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统一建设工作相关职能,对项目建设实施管理。

  2000年公司法人辞职后,陈锡诚个人决定将该项目交由云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举东负责,王举东据此变更了公寓公司的股东及股权并担任公寓公司法定代表人。2001年王举东以项目指挥部办公室的名义擅自将公寓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云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中获利。2001年8月陈锡诚得知此事后,主动向王举东索要30万元。

  此后,陈锡诚没有向省政府和工作联席单位报告,更未跟踪监督项目实施情况,致使该项目用地被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且以云南省流动人口出租房昆明试点项目的名义申请政府优惠,减免相关费用共计8112959.96元,分别是征地管理费减免34万余元、土地出让金减免136万余元、新菜地建设基金减免120万余元、市政设施配套费减免约440万元、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减免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