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顶层设计及公司立体股权架构设计高级律师
 1392808285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非法组织卖血被抓 招募群众卖血从中获取提成

添加时间:2017年4月12日   来源: 公司顶层设计及公司立体股权架构设计高级律师  

非法组织卖血被抓

新京报快讯,男子参加卖血挣钱,后升级为“血头”,在QQ群发布卖血信息,高价招募群众卖血,从中获取提成。2017年2月21日上午,海淀分局刑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海淀区红十字血液中心出现“血头”,以高价招揽组织群众卖血。

经侦查,民警于当日将嫌疑人阮某和张某抓获,两人对自己组织群众卖血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阮某供述,今年2月,自己在网上兼职群看到招募人员高价“献血”,自己报名并成功“献血”后,得到了1000元的报酬。

“看这个好挣钱,就通过这个给自己钱的上家,升级为“血头”。”阮某称,自己开始在QQ群发布卖血信息、在公共场所粘贴小广告招募卖血人员,再将这些联系好的“血人”约到马甸的血液中心附近。

每有一人成功“献血”,阮某称,可以得到700元,给“血人”600元钱,扣100元当回扣。根据血型不同,有时钱会有所浮动。

“卖血人”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是打零工没钱了,或是未找到工作又不愿从事体力劳动的人,看到有偿卖血信息后通常会主动联系“血头”。一次得利后,“血人”往往经由上线拉拢或自愿入伙升级。

嫌疑人张某则表示,自己和阮某是朋友,两人住在一起,眼见阮某赚了钱,就于2月20日主动提出要一起干这个有偿卖血。

“阮某让我招人,每个人给他提成50元。”张某称,事发当日(2月21日),早上10时,两人一起在牡丹园地铁站接到9人“献血”,先将这些人带到城建大厦底下的餐馆等着,经过电话联系,阮某的上家“刘哥”送来了几张献血单子。

随后,阮某带人去血液中心“献血”,张某就负责“陪着”剩下的人,因个人身体因素,最后只有三人成功献血。阮某在去找“刘哥”结账拿钱时被警方抓获。

目前,阮某、张某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招募群众卖血从中获取提成

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具体说来,是行为人在组织他人卖血过程中实施了策划、指挥、领导的行为。在实践中,这种行为一般表现为动员、拉拢、联络、串联、制定计划、下达命令、分配任务、出谋划策等形式。

《献血法》第18条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非法采集血液的;(2)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