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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如何进行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需提交什么资料

添加时间:2021年10月8日   来源: 公司顶层设计及公司立体股权架构设计高级律师  Tags: 集体土地所有权如何进行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需提交什么资料

  田占厚律师,公司顶层设计及公司立体股权架构设计高级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集体土地所有权如何进行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如何进行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要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然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接着不动产登记机构要进行审核。而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如何进行变更登记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一、首次登记


  适用


  尚未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人可以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1、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2、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3、土地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审查要点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点:


  1、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等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


  3、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权籍调查表记载的权利人、权利类型及其性质等是否准确,宗地图、界址坐标、面积等是否符合要求;


  4、权属来源材料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5、公告是否无异议;


  6、本规范第4章要求的其他审查事项。


  不存在本规范第4.8.2条不予登记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记载不动产登记簿后,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变更登记


  适用


  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农民集体名称发生变化的;


  2、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主体


  按本规范第7.1.2条的规定,由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审查要点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点:


  1、申请材料上的权利主体是否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农民集体一致;


  2、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3、申请变更事项与变更登记材料记载的变更事实是否一致;


  4、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是否齐全、规范,申请材料与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是否一致;


  5、申请登记事项是否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冲突;


  6、本规范第4章要求的其他审查事项。


  不存在本规范第4.8.2条不予登记情形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申请不动产登记需提交什么资料

  集体土地所有权、建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这些权利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而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候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房地产界址、空间界限和面积等材料等。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哪些权利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共有十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分别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登记内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申请登记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将不动产权利人的名称或姓名、用途、面积、位置和坐落及其坐标、取得土地的方式、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承包期限等等不动产的信息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行为。因此,申请登记的类型不同,需要提交的材料也不同。以房地产登记为例,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四样: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主要填写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房屋和土地的基本情况、申请的事项和原因等。


  身份证明材料。单位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得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包括取得土地、房屋的相关批准文件,比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安全鉴定报告》等。


  房地产界址、空间界限和面积等材料。包括土地测绘和房屋测绘资料,如房屋平面图、宗地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


  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缴纳票据。


  简单地说,申请不动产的登记,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